2015年3月9日,湖南高速保险经纪公司组织的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会议召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安全协会以及共保体成员参加会议,标志着通过公开比选、竞争性谈判,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承保公司选择最终完成,该项目保险方案最终确定。
会议宣布该项目的主承保确定为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人保湖南分公司、平安湖南分公司、太保湖南分公司、人寿湖南省分公司、阳光湖南省分公司、永诚湖南分公司、太平湖南分公司、大地湖南分公司、华泰湖南省分公司、长安湖南省分公司、英大泰和湖南分公司、中银湖南分公司、民安湖南分公司、华安湖南分公司、紫金湖南分公司、都邦湖南分公司为成员的17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
会上,各家保险公司审订了保险方案并签订共保协议,确定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由省交通厅及各主管部门、湖南高速保险经纪公司、各共保体成员组建防灾防损办公室,共同做好安责险的推广及售后服务工作。
此次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险种分为三种,分别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部分险种还设置了附加险。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特点是:
1、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不仅风险保障广泛,而且能满足客户多样性选择,同时也方便了客户投保和理赔。
2、提高风险保障,降低企业成本。在保险责任范围、赔偿标准和保障额度得到了提升的基础上,反倒降低了保费支出。
3、同命同价保障公平。根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法规依据,不设定对第三人赔偿的单人赔偿限额,只参照工伤保险工亡赔偿处理标准和伤残评定等级评定,实现保障一致,同命同价。
4、定位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同时兼顾公共安全责任。
同时,方案将见义勇为行为首次正式纳入保险责任,有利于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整体和谐发展,这也是中国保险业上的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