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关于明确建设项目保险招应选工作的函》(湘高司工程函〔2012〕53号)文件要求,受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常安高速公路公司、湖南省莲株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承担常安、莲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保险项目的经纪服务。根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2009〕6号)中第三十条“保险经纪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故确定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比选,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比选发起人。现就本项目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常安、莲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保险项目;
(二)项目内容:湖南省常安高速公路土建路面工程项目、莲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三)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应选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报名条件
(一)执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湖南省设有分支机构的财产保险总公司或其授权的湖南省分公司。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三、报名资料
(一)企业法人或湖南省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或湖南省分公司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二)湖南省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本项目接洽人及应选人委托书并查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被委托人应为湖南省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并需提交任职证明文件以及分公司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有关事项
(一)有意愿参加应选的,请于2015年11月 8 日起持报名资料到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512号室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 9 日17时。
(二)比选文件发售价格,每份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在领取比选文件时一并交清;
(三)应选其他事项要求在比选文件中另外明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相龙 电话:0731-88739511
手机:13467329229 传真:0731-88739505
特此公告。
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